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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

2024-03-16 新闻动态

  公司借助全国数百家园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国家法规,为各种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全面可落地的税务筹划解决方案。 具体包括: 1. 正常业务操作,解决成本无票 2. 高额居间费用,合规节税收款 3. 股权转让减持,享受财政奖励 4. 增值税所得税,合法大额省税 5. 废旧再生煤炭,大额税收扶持。 具体详情,请点击“这里”回到主页,联系我们,欢迎咨询!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早上好,欢迎参加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的在线采访。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并持续出台了多项税收扶持政策,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税务部门是具体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四川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权一霞女士来到现场,围绕“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新延期”的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

  【省税务局 全一霞】主持人您好! 大家好! 我是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司的权一霞。 很高兴参加省政府网站的在线面试项目。 作为税收政策法规综合性部门,我们将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与社会各路朋友一道,为加快四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在此,我代表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感谢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收政策法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也欢迎您积极与我们互动!

  [主持人] 众所周知,今年新的和延长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更广泛的好处。 首先权总想给广大网友粗略地介绍一下。 今年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延续有何特点?

  【省税务局权一霞】我和大家的感受是一样的。 今年出台的税收扶持政策力度很大,国家层面出台并延续了很多优惠措施。 整体看来,今年的优惠政策呈现出三个显着特点。 一是突出延续,延续中的延续。 比如,继续实施物流公司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等一批实施效果好、社会期待高的政策,稳中向好。社会期望及时。 二是突出精准,优化中的优化。 例如,优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救助发展的政策。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 三是突出制度性,创新中的创新。 例如,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并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安排予以落实,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投资的税收优惠环境。 同时,一些取得预期效果的临时性安排和政策有序退出,不仅促进了税收政策体系的规范化,也强化了公平竞争的制度基础。

  【主持人】在今年出台的税收政策中,对物流公司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 能给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政策的具体操作吗?

  【省税务局权一霞】今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实施物流公司大宗商品仓储设施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俗称2023年第5号公告)。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物流公司自有(含自用和租赁)、租赁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适用税标准的50%计算征收针对其所属的土地类别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 这里的物流公司是指至少一种仓储或运输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工商部门注册为从事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公司。 所谓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等的仓储设施。 、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石、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和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和工业原料的贮存设施。 所谓仓储设施用地,包括库区内的各类仓库(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棚等仓储设施,以及专用铁路。线路、码头、道路、装卸设施等。装卸区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用地。 物流公司办公、生活用地等不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本公告规定的减税范围,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需要提醒的是,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减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申报减免税,并留存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材料备查。

  【主持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是顶级规模、最活跃的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发展的税收政策,帮他们排忧解难。 今年出台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变化?

  【省税务局权一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是发展的主力军,是就业的主渠道。 他们也是历次减税降费的重点对象。 中央考虑财政承担接受的能力和帮企业纾困需要,在落实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真实的情况加强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我国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的政策措施最重要的包含: 一方面,优化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所得税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企业所得税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所得税,保持相关优惠政策的衔接和协调。 同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个体工商户工商户,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降至1%。 此外,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生产企业和纳税人分别实行5%和10%增值税减免。 上述政策将与现有其他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的政策形成合力,有效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激发市场活力和信心。 .

  【省税务局权一霞】(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的收益,减按1%的税率征收; 适用3%预征税率的预缴增值税增值税,减按1%的税率征收。 缴纳增值税。 3.允许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计5%抵扣应纳税额。 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的纳税人。 允许纳税人加计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抵扣应纳税额。 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销售额占销售额50%以上的纳税人。

  (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个体工商户》(编号。优化部分不超过100万元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1.对小微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部分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折算,相当于按应企业所得税)。这里所说的小微企业,是指国家非限制类或禁止类行业,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个条件的行业。超过300万元,员工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企业。 这里有几点温馨提示。 一、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从业人员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判断是不是满足小微企业条件。盈利企业按总量计算。 . 二是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是依照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按季统一预缴。 四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只需填写纳税申报单,即可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小型微利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从事的行业等基本信息。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信息系统将利用相关数据,智能预填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主持人】今年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安排。 广大纳税人非常关心。 请问税务机关在便利政策享受和加强风险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省税务局权一霞】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研究开发费用”(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规定企业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按实际发生额的100%进行税前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税前摊销。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科技创新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普惠政策。技术创新政策制度,即在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允许按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从而减少企业应纳税额。 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作为长期制度安排落实。 这会带来两个好处。 一方面,使其他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符合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持续拉动市场。 . 主体的创新活力; 另一方面,政策不设实施期限,有利于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企业创新发展信心。 为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快速、准确、平稳、有效实施,税务部门在采取一般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便利政策享受、强化风险的措施针对这一政策的特点进行监管。 新花样和真正的花样。

  在政策便利化方面,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清单管理“直达”。 通过大数据精准识别可享受政策的企业,探索对优惠主体实行“名单制”管理,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矩阵,准确传递政策内容、解读和操作指引对企业。 二是减负“轻松享受”。 大幅精简优化研发费用辅助科目样式,辅助科目体系由“4类辅助科目+1张汇总表”精简为“1类辅助科目+1张汇总表”,大大简化了研发费用的填报项目辅助账户,努力减轻企业的报告负担。 三是精简程序“便民享乐”。 将优惠办理方式调整为“实际发生、自行区分、申报享受、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努力实现“即报即享”。

  在加强风险监管方面,一是着眼于风险“主动管理”。 围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特点,完善政策实施风险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全流程风险扫描。 二是加强合作,“共管”。 积极加强与科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信息互通、成果互认、异议复审等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共同治理的鼓励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主持人】再次感谢权老师详细的介绍和耐心的解答。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网友们提出的热点问题。

  网友“清瓦士”: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是按季预缴吗? 如果今年4月、7月、10月进行了预缴申报,那么下次申报的时间会一样吗?

  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按季预缴。 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4月、7月、10月进行预缴申报时,按照政策规定被认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期预付款申报期调整为每季度一次预付款申报调整后,当年内不再变更。 “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就下列事项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个统一的基础。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公司税制,企业以法人为主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分支机构的从业人员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判断是否符合小规模条件。微利企业按各项指标总量计算。 .

  网友“树荫下”: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后,销售额的执行是否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 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结合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包括销售货物、劳务、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计算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免税标准。被满足。 但为消除突发性房地产销售业务的影响,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合计超过10万元(以季度为纳税期限的,按季度销售额计算)超过30万元的,下同),但扣除当期房地产销售收入后,不超过10万元的,货物、劳务、劳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二是适用增值税差异征税政策的,以差异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2023年4月销售商品收入10万元,5月建筑劳务收入20万元,支付给其他建筑企业的分包款12万元。 建成的房产收入200万元。 那么A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总额为218万元(=10+20-12+200),超过30万元,但扣除200万元房产后,差额后的销售额为18万元(=10+20-12),不超过30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同时,纳税人出售房产200万元,应当依法纳税。

  答: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对其销售收入部分或全部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适用销售收入3%税率和增值税1%税率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可选择放弃部分或全部销售收入减税,并发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友“火车头”: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季申报?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 小规模纳税人因纳税期限不同,享受的免税政策效果也不同。 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继续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缴纳税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间一旦选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更改。

  情景一: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销售额分别为6万元、8万元、12万元。 纳税人按月纳税的,6月销售额超过每月10万元免税标准的,需缴纳增值税。 4、5月份的6万元、8万元免税; 如果纳税人按季度缴纳税款。 2023年二季度总销售额为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 因此,26万元均可享受免税政策。

  网友“一直在下雨”:继续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具体内容?

  答:2023年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4年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3月29日印发实施。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保持降息政策制定的连续性,稳定社会预期。 2015年以来,失业保险费率“三减五展”,总缴费率由3%降至1%; 从2018年起,降低工伤保险费,按照缴费月数按一定比例降低费率。 此次两险继续实施,将原先的12个月延期延长至20个月。 2.在办理和执行中,确保市场主体普遍受益。 通过将征收比例嵌入信息系统,各地基本实现了减免比例“直接兑换”。 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享受政策。 降费幅度的延续,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个体工商户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通常会受益。 通过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积极支持企业发展。 3、在政策执行中,确保员工权益不受影响。 《关于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平衡好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之间的关系。费率降低和保险支付。 确保失业和工伤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

  答: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企业所得税。 哪些小微企业适用?

  具体而言,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判断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同时满足年末总资产季度平均值。预缴申报属于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员季度平均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期间,可享受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从业人员人数、资产总额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判断是否符合小额微利条件。企业根据各项指标的总和。 同时,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是按照查账计征方式还是核定征税的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填写纳税申报表,可享受小型企业所得税所得税优惠政策。 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包括从业人员人数、资产总额、年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和对小型和微利企业的豁免。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暂按企业当年至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从业人员人数、资产总额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按季预缴。

  此外,对于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它们将被调整到以下预付款申报期。 季度预付款申报一旦调整,当年内不再变更。

  网友“毛毛猫”:支持个体工商户工商户发展的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税收减免是如何计算的?

  答: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的基础上政策,个人所得税减半。 个体工商户工商户不分征税的方法均可享受。 如何享受折扣?